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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奖学金】研究生奖学金评定通知
发布人: 发布时间:2013-09-29 浏览次数:72

 

 

为了规范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做到公平和公正,特通知如下。

(1)研究生国家奖学金、求是奖学金和航天航空奖学金由系进行初审,并由学院统一最终评选。研究生国家奖学金(硕士),奖金2万元,学院名额为34人,由1~3年级学生申请 (包括刚转博的同学);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(博士),奖金3万元,由4~5年级学生申请(即博士2,3年级的同学),学院名额为17人,未对各系的分配推荐名额做限制。求是奖学金,奖金5000元,学院名额6人;航天航空奖学金分为1万元和5千元两个等级,学院名额分别为1个和4个。航天航空奖学金(1万元)在全学院内自由申报,求是奖学金和航天航空奖学金(5千元)合并后,分配给我系的名额为3个。以上奖学金皆在学院内进行最终评选。

(2)此外,分配给我系的光华奖学金(1千元)名额为5个,由我系评定,并安排在学院评选之后进行。

(3)上学期获得院长奖学金、朱李月华学金和宝洁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参与本年度的求是奖、航天航空奖、光华奖、郭永怀奖。获得过求是奖学金的同学只能申报其它类型的非国家奖学金的奖项。

(4)不得重复使用相同论文连续申请非国家奖学金类奖项(有竞争性的奖学金如求是奖,院长(特别)奖,三星奖学金例外);过去获过国家奖学金的同学此次申请该奖项,不得使用以前用于该奖申请的论文(包括获奖日期前已经接受的其他论文)。奖学金推荐或获得的排序按照所提供论文的总影响因子(根据最新影响因子计算)进行。

(5)申请者提供的论文必须本人为第一作者(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),中科院软物质化学重点实验室/高分子系为第一单位;其它排名或其他署名单位的论文无效。所提供的论文必须提供复印件的首页,并有导师的签名。如为正式接受但未出版,必须出示正式论文接受函和论文原稿,并由导师检查和签字认可。

(6)所有申请者填写次页表格(计算机输入),填好的表格打印后和论文证明材料一并送交何卫东老师处。所有申请者必须同时提供一份附件表格的电子文档,Email给刘世勇:sliu@ustc.edu.cn。截止日期皆为2013年10月6日中午12:00 (以收到Email的截止期计算);申报光华奖学金的同学,截止日期延至2013年10月10日中午12:00。

(7)所有材料收齐后,我系将组织老师进行申请材料的审核和初评,给出推荐排序,参加学院评审。如发现申报材料存在虚假情况,取消当年和下一年的奖学金评定资格,并通告全系。

(8)对于系内评定的奖学金(现在的光华奖学金和年底的远东奖学金),依据每位申请者的二篇第一作者论文进行排序。其他第一作者论文和非第一作者论文在同等条件下作为排序参考。论文如为共同第一作者,由第一署名人使用该论文;申请者为通讯联系人但不是第一作者的论文不能使用)。

(9)上次获奖时间之前已经发表或接受的论文不得提交 (院长奖等竞争性奖学金除外),同等条件下低年级研究生优先。

(10)补充一条:申请系内评定的奖学金,研究生学籍必须在高分子系。刊物影响因子按照最新影响因子计算。



20130929研究生奖学金评定 系内通知.doc